燕赵公证处的承诺
一、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摒弃“冷、横、硬、拖”工作作风,做到依法执业,文明服务。
三、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接待当事人礼貌热情,解答清楚,认真负责。
四、遵守职业首先和执业纪律,严格办证程序,不接受当事人吃请、馈赠。
五、对老弱病残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公证处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六、提高办证效率,对申请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合法的常规公证事项,当日受理,当日出具公证书;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必须调查的公证事项,受理审查合格后七日内出具公证书。
七、全年不分节假日,每天都有公证人员义务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受理公证事项。
八、认真受理公证投诉,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对当事人来电、来函、来人投诉,本处在五日内给予电话或书面答复。
投诉电话:0311-83998299、83030566

燕赵公证处公证人员誓言

燕赵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宣誓